事业单位停薪留职 劳动法允许停薪留职吗
时间:2023-04-20 07:12/span>
作者: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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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停薪留职的做法已经完全停止。事业单位按规定可以申请兼职,即保留岗位与薪酬待遇,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兼职,时限为三年,到期可以选择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辞职自主择业,其收入情况必须与原单位沟通协商,只能领一份工资,而且兼职期间的发明创造、专利成果等都必须与原单位进行分享。除此之外,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兼职,不得离职创业、办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长期请假不上班的,按“吃空饷”进行清理。
其次,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个人缴纳。即使是原来的停薪留职人员,因为与单位没有了经济收入关系,其社保关系可以挂靠在原单位,由原单位代理。但所有的社保费用,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都要由个人全部承担。也就是说,虽然可以由单位缴纳社保,但费用是个人掏的,可以单位代缴垫付后,由个人填补;也可以由个人将费用全部缴给单位,再由单位代替缴纳到社保部门。这时候,单位与个人之间的社保保障,只存在代理关系,没有缴纳义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解决的是个人的工作问题。既然不允许停薪留职,也不允许“吃空饷”,是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按单位要求重新回来上班,这才是首先应该考虑解决的事情。其次,在劳动关系正常化后,再按实际情况,确定社保费用缴纳问题,是由单位代理,还是个人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