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陈奕迅歌词有恃无恐
周五的清晨,依旧被丝蕴发胶呛醒,我眯着眼睛看了下时间,紧接着眯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思考了三分钟的人生,又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放下手机继续思考人生,等我思考了足足20分钟人生后,艰难的起床了。说到呛醒我的发胶,在张英俊的极力推荐下,我后来也用了起来。直到七年后的今天,我依然在用着它,每天上班的清晨,在喷发胶时,总能嗅到七年前的味道以及那些年思考过的人生。
每到周五都是莫名的兴奋和开心,因为我记得那年的课程表,周五只有上午那么两节课,我们爬了7层楼,筋疲力竭的拿着一本薄薄的书,来到了计算机室。我当时就在想,对于这么多贵重的电脑,放在这里只有一个目的,累死想偷电脑的贼!我们气喘吁吁的坐在教室,掏出手机,肆无忌惮的玩了起来,记得那会儿,我们最喜欢的就是靠窗子的那一排,害,每周五的这两节课不就是爬个楼玩个手机嘛。
等我和舍友手机电量降到30%以下时,就到了下课吃饭的时间了,我们夹着书,赶去村子吃饭,我记得那会儿的村子还是很热闹的,人也时常爆满,我们去四川小炒吃盖饭,我记得后来我们时常在这里吃饭,也偶尔在这里喝酒,直到它倒闭。
我们一边聊着天,一边开心的吃着,突然我的手机屏幕亮了,原来是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原来是墨轩书画社发来的,说是开例会什么的,后面还会加一句收到回复,不一会儿飞扬文学社也发来了问候,后面也加了一句收到回复。我就从那天起,开始参加除了宿舍和班级以外的其他活动。
新鲜感是最好的推动力,吃过饭我赶去参加墨轩的活动,还别说,人还挺多,密密麻麻的人座满了半个教室,后来才知道,很多人报这个社团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什么感兴趣,又转念一想写字自己会,所以就傻傻逼逼的来了。我记得后来金工实习认识的我的搭档燕子,后来聊起来才知道,她原来也是墨轩的一员。社长是个大二的学生,寸头,白白净净,眼睛不大,他讲了一会,然后又上去了一个女生也讲了一会儿,再后来就是每个人做自我介绍,等介绍结束,教室的人就剩下原来的一半了,能看出来,站在一旁的社长用感激的目光,扫射我们还留在教室的每一个人,直到最后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做完自我介绍后,社长再次走上讲台,说下周五晚上,我们是第一节社团活动,说罢大家也就散了。
到了晚上,我又去了东平房参加飞扬文学社的活动,我去的时候,教室里已经有了七八个人,四个女生三个男生,还有一个站在台上的社长,能看的出他顶着一头自来卷在焦灼的等待着。后来又陆陆续续来了五六个同学,再后来就再没等到一个人,教室里和教室外一片死寂。突然自来卷的社长拿起了粉笔,一笔一划地在黑板上不好看却也工整的写了几个大字:文字的魅力。再后来同样是每个人上去自我介绍并分享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叫什么超来着。做完自我介绍,也就散了,走出教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远处的教学楼窗户泛着白光,路灯明亮孤独耸立,秋季的蟋蟀叫的猖獗,突然发现走在我旁边的一个女生长的还挺漂亮。后来互相加微信才知道她是湖南妹子,五官精致,就是不怎么白,大二后偶尔聊过几次,止于点头之交。
我笔直走向宿舍,在转角处遇到了拿着水壶去打热水的天天,她喊我陪她一起,我就勉为其难,和她不尴不尬的走向国际楼方向。后来由于经常会和她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很多不怎么熟悉的同学误以为她就是我女朋友,我的解释显得那么苍白无力。陪她打完热水,她让我帮她拿水壶,还语重心长的说男生就应该这样,我当时心里想,妈的,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凭什么。不一会儿就到了她楼下,和她道别后,我也上了楼。
打开宿舍门,只剩下两位兄弟,张英俊和涛涛都回家了,阿逼也去了她姐家,少了人的宿舍变得很是安静,大家各自玩各自的,所以也就早早就上了床躺下。
我打电话给不怕输,说我明天11点出发过去找她,通过电话能听得出她的开心。互道晚安后,我刷了两集匆匆那年,就睡着了。
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吃了根油条和豆腐脑,就准备出发,周末的校园变得很安静,时而远处树林里情侣的讲话声都听得一清二楚,我站在校门口,等待着414的到来,我足足等了20分钟,终于它来了,再接着坐着地铁,当时的西安仅有一号线和二号线,我先是坐二号线再倒一号线,一直坐到半坡站。说到这里我又想起来,在一年后,找另外一个女朋友也是如此坐地铁,只是换乘一号线时走的是相反的方向,那个站名是后卫寨。
辗转几十公里,终于来到了她的学校门口,等待着她出来,她们学校相对严格,是封闭式管理,没有学生证的无关人员,总会被尽职尽责的胖子保安拦在门外,我至今还记得,一直没有进去过,直到后来和她分开那段日子才有幸进去过一次,那时正值大一新生军训,我趴在栏杆上,看着那群陌生的面孔在踢着正步,喊着口号,恍恍惚惚的。
等待的时间过得异常漫长,我觉得无聊,突然发现路旁的法国梧桐很漂亮,叶子泛着痴痴的黄,我用手机抓拍了两张。不一会儿在校内铃声想起之后,她挎着包跑了出来,满脸笑意,和她一起的还有两位舍友,她给我介绍一番之后,就去了学校附近的商业街,我还记得他们的这个商业街比我们学校旁边的村子level高了许多,我们去一家店吃了鱼,然后就去逛街,女生嘛,最爱逛街,街边有许许多多的服装店,性价比超高,我帮她拿着包,她和室友左挑右选,我时而走出门店歪着头捂着打火机点支烟慢慢地抽着,我抽一半风抽一半。街边的人群三三两两有说有笑。
逛累了,找了个宾馆办理入住,放下行李和新买的衣服,去了附近的一家KTV,这家KTV是在二楼,上二楼是需要爬户外的旋转的金属楼梯,我们小心翼翼的上着,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我歌唱的很难听,会唱的也大多是些老歌,一首首的唱着,我记得她点了首光良的《童话》,我们一起唱的,我拉起她的手,轻轻的唱着,唱到一半时我发现她的声音哽咽了,我的手攥地更紧了,我侧过脸望着她,她湿润的眼睛泛着晶莹的泪光,我鼻子突然一酸,心里想我一定要对她好,不能再去伤害她了,我一定要和她好好的,此刻握着她的手,就像握着全世界。
说起伤害她,我上高中,她上大一那段时间,我的确做了很多不太好的事情,伤害了她。而此刻拉着她的手充满了自责和悔恨,还真是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可是啊,看到她哽咽的我,真的有要照顾她一生的冲动,也不知道,当时的她有没有感觉到。嗨,如果此刻的你也在看这篇文章,你心里会不会说声是的。
唱完歌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告别她的两位室友后,压起马路,走到一家包子店,停了下来,买了两个,热腾腾的包子,咬上一口,暖暖的。后来,每次去找她,都会吃一吃那家包子,直至后来我们分开,就再也没有吃过了,也不知道七年后的今天,他家还是否在营业。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周日的黄昏,我跳上公交车用力的向她挥挥手,透过窗子,她站在原地,一直目送我离开,直到一个转弯后,消失不见。
我提着一个袋子,来到学校门口,此刻的校园热闹了许多,东门处各种小吃摊泛着灯光,我点了份炒河粉,径直向寝室走去。
写到这里,突然又深深陷入回忆,心里五谷杂陈的感觉,夜已然深了,阳台外的马路依然车水马龙,时而发出鸣笛声,皮皮和北北在一旁发呆,家里很安静,明天还要去广州出差,一去就是一周,可能这周就无法更新了,感谢朋友们的不断催更,成为我高产的主要动力,忙完这一周,我们下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