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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2 20:36/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741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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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期

热恋季,情侣如胶似漆,花钱不分彼此;分手时,支出每分每厘,计算清清楚楚。对方要求返还“爱情红包”,该不该给?最近小兰就遇到了这个难题。

近日,小兰后台来信称收到法院传票,载明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小兰有点发蒙,不知道什么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应该怎样应对?

经过进一步了解,小兰告诉小青,自己与前男友小光交往期间,确实在小光家留宿过,二人也有开房记录。后来时常因为小事争吵,双方关系恶化,小兰提出分手。

然而小光却说为了和小兰交往,自己在360借条、招商银行信用卡、借呗、京东借条以及其他网络平台共计借款二十余万元。

部分钱款用于房租及二人消费,部分用于给小兰购买手机、小首饰等礼品,也给小兰转账过520、1314等额度的红包。现在二人分手,要求小兰偿还全部款项。

听到这个消息,小兰又生气又委屈,通过本栏目向律师求助。

北青社区报邀请了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进行法律解读,供市民参考。

针对小兰的疑惑,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事“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什么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丛书中“释义”:同居关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当事人,解除同居关系时,涉及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引发的纠纷。在第三级案由“同居关系纠纷”项下设“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两个第四级案由。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也就是说,基于同居各方的婚姻状况分类,目前法律只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标准,没有关于未婚同居的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中“未婚同居”的认定,也是参照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判断标准: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1民终5922号】

本案中,一审、二审程序男方均未出庭,赵某以双方自2020年7月起同居生活至2021年2月底为由,诉请分割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并由男方承担共同债务。

经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不能与赵某主张的同居时间相对应,聊天内容亦不能反映双方同居时间、处所等事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双方是否在该合同所涉承租房屋内同居生活的事实,赵某未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故以上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同居生活的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赵某所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与男方系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故对赵某主张双方系同居关系的陈述不予采信,驳回赵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2021)川1902民初8405号】

本案中,一方辩称原、被告并非同居关系,而是情侣关系。但原告所提供的双方一同外出务工,陪同双方父母外出游玩的照片,拍摄的婚纱照,被告在微信上对原告的称呼以及原、被告已故长辈墓碑碑文上均刻有双方名字且互称婿、媳的称谓等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双方的关系,对原告主张的双方属同居关系本院予以认定。

关于同居的其他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了解了这么多关于同居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小兰的问题。

这次纠纷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小兰和小光之间是不是存在“同居关系”。相信小兰也会结合交往过程,有了初步判断。

如果同居关系成立,就要进一步对是否成立共同债务、债务真实性、具体债务数额等进一步举证质证;如果同居关系不成立,法院可能释明更改案由或者驳回原告起诉。

最后,希望小兰能够理智应对,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通过报社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声明

以上仅供读者参考。本文观点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意见,由于相关信息来自读者单方面描述的情况,本文仅从公益普法角度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并不代表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意见,不代表任何最终的法律结论,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结果的依据,如须办理具体法律事务,还请携带证据材料及相关文件,到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咨询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如果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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