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企业法人 天眼查为什么查不到法人

时间:2023-05-11 15:24/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3240 评论:0

在身份证丢失三年多后,复旦大学的王同学意外发现,他竟成了深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要从2017年的暑假说起,那年8月大一暑假,王同学的身份证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丢失。

“当时只是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报案也没挂失”。

结果在2021年的3月15日,那天他突然收到了一条信息:“支付宝推送的企业贷款广告” 。

他将信息内容认认真真读了一遍发现:他竟然变成了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格创嘉公司)法定代表人。

“点开推送信息后,里面显示我是一家名为‘深圳市格创嘉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以为是有同名的,所以就找同学借来天眼查的账号,搜索自己的名字,查到了几家法定代表人与我同名的企业。”

“ 我又用支付宝里‘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一个一个核对,成功下载了深圳格创嘉公司的营业执照,确认是这家公司冒用了我的信息。”

王同学告诉记者,从工商档案里看,该公司法定代表的姓名、证件号码、住所以及身份证扫描件均是他本人的。

涉事公司目前有四条经营异常信息

工商档案显示,深圳格创嘉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等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该公司成立时,是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冉龙见,同时冉龙见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公司成立当日,股东冯冬冬实缴出资120万元。

2017年10月12日,深圳格创嘉公司发生变更,原由冉龙见担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均变更为王同学。同时,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20万元变更为240万元,新增法人股东宜春再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出资额为120万元,与原自然人股东冯冬冬各持公司50%股份。

工商档案中的变更信息

工商档案显示,深圳格创嘉公司目前有四条经营异常信息,2018年6月25日,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深圳福田市场监管局首次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被移出。此外,该公司还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三次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档案显示的经办人:

没有帮人办过企业法人变更

工商档案显示,上述变更由翁少芹作为经办人申请。

3月18日,记者根据工商档案留存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翁少芹。

翁少芹告诉记者:“我没有在2017年10月份去帮人办企业法人变更,也不曾出借身份证给其他人,也没有给别人拍、复印、扫描自己的身份证。”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工商档案上留存的冉龙见的手机号,但该号码目前已成空号。

王同学称,目前他已向深圳警方报案,并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反映给了深圳市场监管部门。

王同学表示,应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他准备3月31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等前往深圳申请撤销相关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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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的事情

并不少见

媒体多次报道过类似事情

甚至有人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了八家公司

律师说法:

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方方表示,在公司注册、变更、备案等公司登记事项中出现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形,一定是在工商登记程序中出现了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宁方方建议:“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如果不慎被盗或丢失,应当及时向派出所办理报失登记并申请补领,另外可以通过媒体等发布声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法分子盗用身份信息的机会,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也避免造成社会危害。”

宁方方表示,对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一般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冒用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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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

原标题:大学生火车站丢身份证,3年后成一公司董事长!回应:正申请撤销

编辑 吕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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