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尺等于多少厘米 一尺等于多少厘米cm
杨彦农(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
唐代“贞观”后,全国分为10个道,广西属岭南道。后来,南道分为东、西两道。广西为岭南西道,基本形成了广西后来行政区疆域的轮廓。宋朝时,全国分为15路,广西地方称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广西”之称由此开始。元设广西两江道,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又改广西省,民国沿用之。新中国成立后,于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翻开历史,伴随着事物的变化和交替,科学技术在不断前进。作为计量工作者,研究广西省度量衡检定实物佐证固然重要,但器物失落湮没众多,传世物证毕竟有限,因此要对文献资料进行挖掘。其中考验是计量研究者对物证及文献的综合认知、分析与考量。
民国前期,广西官方继续沿用清末时期使用的各种度量衡器具,而广西民间实际所使用的,乃除官方所定的营造尺库平制外度量衡器具。度器方面以九五尺和排钱尺为最通用。在商贸方面沿用“广东通制”,即度制单位为排钱尺(合37.42厘米),它的依据是由10个历代的标准铜钱并排而成的1尺长度。而九五尺(合35.55厘米),其长度则以广东规定的“排钱尺9寸5分为1尺”,该尺为广西省普通用尺的总称。广西各地多用九五尺外,柳州、梧州沿岸还有杂货店使用的度器特例,如:红布尺(28.44厘米),其长度以九五尺之八寸为1尺。
据史料载:1930年7月14日全国度量衡学会成立,会长为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学会广西分会于该年7月下旬筹备成立,登记表上表明:广西各市县度政人员共计114人,常务理事为丘曙光,代常务理事为黄庆蔚。
当时广西分会拟定的工作计划有以下8点:
1. 研究推行度量衡新制之计划;
2. 宣传划一度量衡之重要;
3. 举行及协助全国度量衡事业之统计;
4. 研究度量衡与其他科学之关系;
5. 编制各项关于度量衡事业之统计;
6. 调查广西度量衡新旧制之原文及种类;
7. 发行《广西度量衡》月刊;
8. 受公私机关之委及解决关于度量衡学术上行政上一切困难问题
全国度量衡局于1930年10月成立,掌管全国度量衡划一,首任局长吴承洛曾提出民国度量衡采用米制,同时暂设过渡性的市制,作为标准制的辅制。
标准制和市制的关系如下:
1公升=1市升;1公斤=2市斤;1公尺=3市尺。如此“一、二、三”简单换算关系,把标准和市制巧妙地结合了起来,既照顾了民众的传统心理,也有利于标准制的推广。
从《民国22年(1933年)广西省新旧制度量衡折算表》中可以看到,当时使用的度器有:公尺、市尺、营造尺、九五尺、排钱尺、英尺。量衡器有:公斤、市秤、库平秤、司马秤、英镑。推行划一度量衡工作,对统一度量衡起到一定作用。
1933年4月,广西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广西度量衡制造所,地址在南宁市凌铁村,同时制定发布《广西度量衡制造所规程》和《广西度量衡制造所职工服务细则》,明确该所隶属省工商局管理。同年10月,根据中央部署,设立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这是广西最早的度量衡管理机构,也是广西首次独立设置的度量衡行政管理机构。制定发布《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规程》,明确该所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划一度量衡工作,为全省度量衡器具检定提供法律依据。
当时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启用的印章为“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之关防”,此印为长方形的印面,纵8.4厘米,横5.6厘米,印面边框宽为0.9厘米,印文篆书体阳文,右上起顺读。关防是明代官印中新出现的称谓,取“关防严密”之意,为镇守军事或交通要冲的权臣用印,其大小也依官品而有所区别。到了清代、民国时期,钦差之印也称关防,如“梧州关税务司关防”印章。
法之制定,贵在推行。广西省政府于1933年10月13日根据中央政府1929年公布的《度量衡法》,核准发布《广西省划一度量新制实施办法》及《广西度量衡划一程序》。
1934年4月,广西度量衡制造所裁并入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5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由南宁市凌铁村迁到上国街雷氏宗祠,下设度量衡制造工场,直属省工商局管理,内设总务课、检定课、制造课。委任所长丘曙光,并配备人员20名。同年5月,广西省政府开设广西度政人员训练班,训练内容包括:度量衡检定法、度量衡制造法、度量衡换算法、各国度量衡制、度量衡法规、中国度量衡史、度量衡行政、公文程式及簿记、检定、换算、宣传、绘图等课程和检查实习,毕业后分派到各县,从事度政检定工作。当年8月,广西省政府依据中央实业部法函布《广西省度量衡检定员章程》。12月,省政府核准公布《广西省检查度量衡器具罚金处分办法》。这是广西第一个对度量衡器具违法行为查处的规章,以利度量衡制划一工作的进行。
1934年,全国度量衡局局长吴承洛一行赴西南地区考察度量衡工作,首站是广西南宁市的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
1934年至1941年间,广西省政府共举办七期检定员训练班,经考试合格毕业的学员232人,为广西的度政划一及度量衡器具的检定和管理工作培训了骨干力量。
各市县检定所,须各备领检定或制造用器,以为检定并制造各种民用度量衡之用。所有各地方检定用烙印钢戳,均由全国度量衡及度量衡制造所制造供给,以昭一律,而免假冒伪造,戳印全国统一为“同”字,取古训之“同律度量衡”之义。各省以注音符号为其代号。省对各县,则以阿拉伯数字编号,并附有检定员的符号。由此,各器具由何省何县任何人检定,都不难加以分辨。
印鉴左上“同”字,右上为注音符号,中间是省对各县,则以阿拉伯数字编号
1936年3月,广西省政府公布《广西省管理度量衡器具营业办法》,努力促成制造器厂店制作度量衡器具,以利度量衡划一工作的进行。当月,《广西度量衡》月刊由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在南宁创办,是当时为数不多的行业技术杂志,馆藏1 期。《广西度量衡》由前广西省省长、著名教育家、广西大学创建人和首任校长马君武题字,以传达广西划一度量衡意志,以作充实宣传工作之一种,务希望完全达到为宣传工作之主体。
1936年5月,广西省政府委员会第232次会议决议通过,发布《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组织规程》,规定该所有如下职权:负责在省内各县推行度量衡新制,度量衡器具的营业登记,民营度量衡厂店产品价格的审定和度量衡新器制造及旧器改造的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度量衡标准器的保管,度量衡新器的推广、度量衡器具检定、检查的相关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以及度量衡方面的纠纷评判,对各县的度量衡检定员享有指挥监督权。
1936年10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随省政府迁往桂林市,继续开展全省度量衡的检定管理。1938年6月,依照中央公布的《修正各县市度量衡检定分析规程》,广西省政府公布《修正各县度量衡检定员章程》,规定各县应在县政府第四科设置度量衡检定员 1至2人,其职权为:推行度量衡新制;度量衡标准器的保管;度量衡新器的准销、检定、检查及其制造技术指导;办理本县其他度量衡行政事项,省会及南宁市区的度政事务由各警察局负责办理等。
1940年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因抗战编制、经费等原因,广西省度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机构人员被裁撤,全省度量衡管理职能移交省建设厅第二科,设政度室,以司其事。
据1941年底统计,全省分布于桂林等67个市县的度量衡制造、销售或修理厂店共214家,其中制造总厂182家,制造分厂21厂,销售或修理厂店11家。
1942年10月6日至8日,经济部全国度量衡局召开第三届全国度政会议,于重庆北培民生路度量衡检定人员养成所大礼堂举行。1942年12月,由黄庆蔚等25人重新发起筹建中国度量衡学会广西分会。1943年5月22日,广西省政府准予“中国度量衡学会广西分会”筹备员组织报审核的批复,5月16日开会推举黄庆蔚等7人为筹备员。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广西省政府为了统一度量衡,继续进行度量衡划一。1946年3月,广西省政府、建设厅发文同意将建设厅第二科度量衡行政管理室改建为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直属省建设厅管辖,下设度量衡制造工场,地点在桂林市中南路口。这是再次成立的省级度量衡检定所,同样行使检定、管理全省度量衡器具的职能。
1947年7月,广西省建设厅编印《中外度量衡换算表》共9章,包括中外度量衡概说,中国度量衡新制之规定,中国度量衡新制名称及定位表、中国标准制与市用制相互比较表、中国度量衡新制与旧营造库平制相互比较表、英美日俄度量衡与中国新旧比较表,其中第六章第四节列出广西旧用度量衡与新制度量衡比较表,对比项目有长度、面积及重量等14项。
1949年11月桂林市解放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市军管会接管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1950年,广西的计量单位沿用旧的度量衡单位制,虽经“度政划一”,计量单位仍复杂且不统一。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计量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机构不断完善,工作领域逐渐拓宽,队伍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1951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重新建立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委任高秀彪为代所长,隶属广西省人民政府工商厅。当年4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度量衡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工商厅递交《将广西省市斤秤16两改为10两为1斤的请示报告》,省工商厅批示“此事关变更习用,必须详加研究,暂从缓议”。省度量衡检定所又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递交申请报告。同年5月21日,该部对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的申请报告给予批复:“查事关制度问题,拟请你局进予指示,我部意见可介绍东北经验,分公斤、市斤两种,每市斤为10两,以利推行是不否有当。并希见复为荷!”故此,广西暂缓16两秤度量衡单位的改革。
1951年7月18日,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向桂林市工商局递交申请报告,称当时还在使用民国时期的印章,需改换关防印章,按当时政府机关部门所使用的印章,印面方形,纵5.3厘米,横5.3厘米,边框0.4厘米“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印文使用繁体的宋体字,字形方正、笔画横细竖粗、棱角分明,右上顺读。
1953年,广西省政府决定:为与国家计量部门、统计部门、粮食系统使用一致的计量单位,减省换算麻烦和折算损失,将粮食的容器计量改革为衡器计量。粮食系统率先进行改革,粮食市场和其他部门逐步推广。至1954年末,全省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计量改革,但在边远山区村庄仍沿用容器计量的方式。
1954年7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随省政府机关从桂林迁到南宁市,地点南宁市平等街120号。与南宁市度量衡检定室合并,职能不变;当年,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先后在桂林、柳州、梧州等3市成立分所开展工作。在贵县、郁林、容县、龙州设立度量衡委托站,开展全省度量衡器具的检定工作。1955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机关印章的规定》,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的公章由方形改为圆形,直径4厘米,上弧为单位名称“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印文使用繁体的宋体字,自左而右环行,中心部位为空白。
1956年7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按广西省人民委员指示,公布“广西省度量衡检定统一收费标准表&34;。
1957年2月,广西省商业厅任命徐昌炳为广西度量衡检定所所长,为加强检定所的业务技术工作,派检定员中的三名党、团员到南京学习培训半年。
1957年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由商业流通的度量衡转向全社会,重点在科技和工业计量管理工作,该所建立长度、力学、热学、电学等4大类标准,开展量块、角度、表面粗糙度、万能量具、质量、压力的量值传递检定。计量检测工作已远远超越了传统的度量衡的视野。
1958年3月,随着民族区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当年4月,广西省度量衡检定所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定所,同年12月,撤销该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管理处。归自治区科委管理,职权不变,有利于计量技术的发展。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沿用了两千多年的“度量衡”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逐渐被更确切、更广泛、更科学的“计量”所取代。计量工作,听之枯燥,实则迷人。从家居生活、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工农业生产到商品流通,无一不证明了计量是控制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科技要发展,计量需先行”,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没有计量寸步难行。
于广西如此,于全国如此,于世界,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