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形具有什么性
西汉初期军功地主阶层的形成,首先得以于战国、秦以来社会上盛行的军功传统,军功成为了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利益的不二准则;其次,秦末大起义和楚汉战争为社会底层之平民阶层改变自己的社会处境提供了机遇最后,汉王朝建立后刘邦对二十等爵制的继续贯彻。
正是由于这三个条件,普通的民众在战争中通过获立军功(有的则通过事功),继而获得爵位,在汉五年后经过汉朝的重新确认,再由地方小吏根据法律授予与爵位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田地,最终转变为西汉初期的军功地主。
西汉初期的军功地主阶层作为汉初社会的统治阶层,对维护汉初社会的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表现就是形成了军功地主阶层与专制皇权、同姓诸侯王三股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政治格局,并且这一政治格局大约持续了七十余年的时间。
政治平衡格局的形成
西汉初期军功地主阶层与专制皇权、同姓诸侯王三股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政治格局形成于汉高祖十二年,其标志就是郡国并行政体的确立。这一政治平衡格局的形成主要是由西汉初期特定历史条件下君主专制权力的相对弱小和军功地主阶层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的现实情况所决定的。
秦汉之际,传统的“世卿世禄”贵族政治格局被打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成为时代的呼唤,平民出身的刘邦在功臣、列侯的极力推举下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刘邦之所以能够取得皇帝的宝座,其主要原因是,在军功传统盛行的情况下,军功成为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利益的准则,而刘邦就是因为功德最为卓著而分得了最大的利益——皇权。
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原因,使得刘邦之皇权并不像秦始皇之皇权具有绝对专制性。此外,以刘邦为首的汉王朝“无尺土之阶”,和秦王朝相比并没有多少可以炫耀的政治资本。并且与其他的军功地主一样,刘邦同样崛起于平民阶层,这样就使得作为皇帝的刘邦失去了皇帝本应该有的神秘属性,这也无怪乎刘邦要用神异事件来装点自己。(毕竟面子总还是要的)。
与刘邦相对弱小的专制皇权不同,西汉初期的军功地主阶层拥有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我们知道楚汉战争之所以会出现刘胜项败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在战争中崛起的异姓诸侯王在关键时刻倒向了刘邦一侧。
正是由于异姓诸侯王在楚汉战争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才形成了汉五年之后,汉之郡国与异姓诸侯王国并存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局面的形成同样是按照军功分配利益的结果。
在战国、秦以来形成的军功传统下,按照军功原则,刘邦分得了整体利益当中最大的一部分——皇权,其余部分则完全由军功地主阶层分割,即功劳次于刘邦而高于其他军功地主的异姓诸侯王获得了大小不等的封地他们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独立的朝机构,且保留自己的军队,几乎不受汉国家的控制。
功劳次于异姓诸侯王的军功地主则按照秦二十等爵制分别获得相应的爵位,进而获得政治、经济利益,这部分军功地主几乎垄断了汉朝的政治、军事权力。
整体来看,西汉初期的军功地主都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且在战争了练就了过硬的军事技能和娴熟的政治谋略,所有这些都是专制皇权所不愿意看到的。
至于为什么项羽也分封了,但是却失败了,不仅仅是因为战争中崛起的异姓诸侯王在关键时刻倒向了刘邦,还因为项羽的地位,项羽是王,然后去分封别的王,笼统来看他们是平级关系,刘邦是皇帝,去分封王,他们不是平级关系。
鉴于西汉初期军功地主阶层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以及专制皇权的相对弱小,刘邦为了维护刘氏江山的长久稳固,釆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调整这一局面。
首先,刘邦以“莫须有”罪名或诛杀或废黜异姓诸侯王,将异姓诸侯王国改造为同姓诸侯王国。代表性开刀人物——韩信。(后来他老婆吕雉也这么干,把刘姓诸侯王改造成吕姓诸侯王。)刘邦分封同姓诸侯王,将异姓诸侯王国改造为同姓诸侯王国起到了防范控制着汉朝各级部门的军功地主阶层的目的。
其次,刘邦与军功地主阶层之上层功臣、列侯订立“白马之盟”,修改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功德”分配利益的原则,将这一原则完全纳入到刘氏皇权的主导之下。
最后,刘邦通过颁发诏令的形式确保了整个军功地主阶层所享有的利益。刘邦不仅以法令的形式确保了汉初整个军功地主阶层的利益,同时严厉警告西汉初期的军功地主阶层,遵守刘氏皇权主导下的以军功分配利益的原则。
刘邦正是通过以上措施来修改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功德”来分配利益的原则,将其完全纳入刘氏皇权的主导之下,这样就形成了西汉初期专制皇权主导下,军功地主阶层控制的各级朝权力、同姓诸侯王之王权与专制皇权三股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局面。
政治平衡格局的维护
西汉初期专制皇权主导下,军功地主阶层控制的各级朝权力、同姓诸侯王之王权与专制皇权三股政治力量相互制衡的局面形成于高祖时期。从历史发展的情况来看,这一政治平衡格局是一个动态的、此消彼长的过程。
主要表现为惠帝、吕后时期,控制汉朝的军功地主阶层之上层功臣、列侯与同姓诸侯王相依,制衡吕氏外戚(专制皇权的代理人);文帝时期,军功地主阶层与同姓诸侯王相依制衡文帝以及军功地主阶层与文帝相依制衡同姓诸侯王;景帝时期,军功地主阶层与景帝相依制衡同姓诸侯王。
惠帝、吕后时期
惠帝、吕后时期,控制汉朝的军功地主阶层之上层功臣、列侯与同姓诸侯王相依,制衡吕氏外戚的政治格局,跟这一时期吕后扶植外戚势力极力维护专制皇权有很大关系。有其是在惠帝去世后,吕后面临的政治局势更加恶化,即惠帝诸子皆年幼,继嗣不明,刘邦的其余诸子逐渐壮大并对皇位虎视耽耽。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吕后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加强专制皇权。
第一步,面对继嗣不明的情况,吕后采取了立少帝,临朝称制的办法。
第二步,开始扶植诸吕外戚势力,控制南北军,分割军功地主的权力。
第三步,建立宫廷政治,削弱控制汉朝的军功地主阶层的影响。吕后宫廷政治权力机构建立以后,汉朝出现了“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的政治局面。本应该由军功地主阶层控制的汉朝的政治决策权,被吕后建立的宫廷政治权力机构剥夺殆尽。
第四步,分封了一批吕氏外戚集团成员,以此来拱卫专制皇权。
在吕后采取的诸多加强专制皇权的措施当中,第一步吕后称制和第二步诸吕控制南北军是军功地主阶层之上层功臣、列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容忍的。但是,吕后采取的第三步和第四步举措尤其是第四步举措则完全超出了功臣、列侯所能忍受的范围,并且为同姓诸侯王所不能接受。吕后为了达到加强专制皇权的目的对同姓诸侯王的摧残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从表面来看,吕后所实行的分封破坏了高祖时期所订立的“白马之盟”。实际上,吕后所釆取的诸多加强专制皇权的举措破坏了专制皇权、军功地主阶层控制的汉朝权力和同姓诸侯王三股政治力量之间的政治平衡,同时这也是后来发生军功地主阶层之上层功臣、列侯与同姓诸侯王(齐王刘襄、楚王刘交)联合诛灭吕氏外戚集团的真正原因。
文帝时期
文帝时期,这一政治平衡格局的维护可以分为军功地主阶层与同姓诸侯王相依制衡文帝以及军功地主阶层与文帝相依制衡同姓诸侯王这两种情形。
尽管文帝时期釆取了一系列加强专制皇权的措施,期间也出现了—些地方势力反叛的事件,但是这一时期西汉王朝基本上呈现的是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局面。这一局面的出现正是源于军功地主阶层控制的朝权力与同姓诸侯王、专制皇权三种政治力量平衡的结果。
景帝时期
景帝时期政治格局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军功地主阶层与景帝相依制衡同姓诸侯王。景帝即位后沿袭了文帝加强专制皇权的传统。景帝前元二年,分封六位皇子为诸侯王,以亲制疏。这一时期国家所辖领地和诸侯王国之间领土较之过去并没有多大改变。
也就是说最晚到景帝二年西汉初期形成的政治平衡格局在这一时期还继续得以维持。但是,这一格局到了景帝三年逐渐被打破。
景帝三年这一政治平衡格局失衡的最根本原因是军功地主阶层的自然衰亡和专制皇权的逐渐加强,以及同姓诸侯王势力的急剧膨胀,直接的导火线是景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实行削藩。正是在这一强硬政策的作用下,各诸侯王惊恐不安。景帝三年正月,七国之乱爆发。
吴楚七国之乱破坏了文帝以来所形成的政治平衡格局,而这一政治平衡格局是景帝和军功地主阶层所极力维护的。在这一共同目的的促使下,军功地主阶层和以景帝为首的代系势力这两种政治力量合流共同剿灭了非代系诸侯王的反叛。
吴楚七国之乱后,随着专制皇权的加强和以景帝为首的代系势力的急剧膨胀,自高祖以来建立的政治平衡格局开始解体。军功地主阶层和非代系同姓诸侯王势力不可避免的衰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