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酸刻薄的意思 尖酸刻薄的女人能要吗
十几年的时间里,陶渊明连续生了五个儿子,“无后为急”倒是免了,但对儿子们的热望变成了失望。他那五个儿子像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懒,一个比一个笨。
——戴建业《我的个天》
中国古代大诗人中,没有一个不经受磨难的。不是陷入穷困,便是遭受迫害,抑或子弟都不成材,甚至濒临死亡边缘。但他们大多能笑对人生一切灾难,不以得失而动心,不因寿夭而忧喜。
先来看看陶渊明。
陶渊明画像
陶渊明自称“少年罕人事,游好在六经”(《饮酒二十首》之十六),儒家思想的熏陶使他很早就养成了入世情怀,他不仅有“猛志逸四海”的豪情(《杂诗十二首》之五),也有过“大济于苍生”的壮志(《感士不遇赋》),更有“慷慨绸缪”的雄心(《杂诗十二首》之十)。
可是,他的气质个性与他的斗志雄心相反,他说自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把自己出仕说成“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当然,要满足“性本爱丘山”的“宿好”,他无疑必须付出生活的代价。
你看陶渊明刚辞彭泽县令时“载欣载奔”的冲动,“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归去来兮辞》),他高兴得快要“飘”起来了,这时完全陶醉在“复得返自然”的兴奋中。但很快他就尝到了生活的艰辛,大家知道他种田的水平很糟,即使“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归园田居》其三),还是种成“草盛豆苗稀”。
为了活命,不得不挨家乞讨,归田不到三年,旧宅就遇火。“正夏长风急,林室顿烧燔,一宅无遗宇,舫舟荫门前”(《戊申岁六月中遇火》),原先“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都化为灰烬。果腹家无余粮,蔽身上无片瓦,人生差不多被逼入了绝境,再加上那几个宝贝儿子都和书有深仇大恨。
用今天的话来说,既没有谷子,也没有房子,又没有票子,还外加几个傻儿子,想想陶渊明过的是什么日子?
「 借种豆自嘲 」
超越了功名之累,还得面对贫富难题。《红楼梦》中的《好了歌》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更何况陶渊明“弱年逢家乏,老至更长饥”(《有会而作》)。
如果待在彭泽县令的位置,不只一家衣食无忧,而且“公田之利,足以为酒”,但违背自己的良心,扭曲自己的本性,比起饥寒更为痛苦难熬,所以他宁可“养真衡茅下”,果断地“守拙归园田”。归田后他体认到勤劳耕种是人生本分:“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
可是,他种田的技术真不敢恭维,哪怕他再辛苦劳累,也不能使一家免于饥寒。我们来看看他《归园田居五首》之三是如何一本正经解嘲的——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种豆南山下”五字,古人所谓“郑重其言”,也就是诗人非常郑重其事地告诉读者,我在庐山脚下种豆了!我们大家以为他的豆种得蛮好,不料他突然来一句“草盛豆苗稀”,原来他的豆苗地里,豆苗稀稀拉拉没有几棵,野草反倒比豆苗长得更为茂盛。
前句如此庄重宣告,后句豆苗却如此糟糕,读后让人不禁哑然失笑,觉得比“大山临盆”更为滑稽。从章法技巧上说,古人把这称为“跌宕”,西方新批评派把这种手法称为“打破读者期待”。
“打破读者期待”很好理解,“跌宕”有待进一步说明。古人所谓“跌宕”,就是通过音调的高低或行文的起伏,形成语音的抑扬顿挫或文气的波澜曲折。
如首句“种豆南山下”五字,给人的印象是“高大上”。我的天,庐山是多么雄伟美丽,种豆庐山下又是多么美妙,我们都以为他种得特别好,不然怎么会郑重地向大家宣告?第一句语气说得越庄重,第二句给人期待的落差就越大,所产生的戏剧效果就越强。
看到种成“草盛豆苗稀”,大家以为,不是对种豆心不在焉,就是耕种实在太懒。没想到他又让我们大跌眼镜,我们的伟大诗人对于种豆,可是又上心又吃苦:“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天还没有亮就下地锄草,月亮出来后才荷锄归家。人家“披星戴月”地种豆,还是种成个鬼“草盛豆苗稀”。
行文又再次形成跌宕,再次打破了我们的“期待”。前面四句酷似相声中“三翻四抖”的包袱,包袱翻的次数越多,最后包袱就抖得越响。
五、六句紧承第四句而来:“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晚归的山间小道狭窄崎岖,道上和两旁野草杂树又长又密,夕露把归人的衣服全沾湿了。这两句的潜台词是:种田真是辛苦呵!
结尾的七、八句“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衣沾”用修辞的顶针格,紧接上句的“沾我衣”,从语言形式上看是顺承,从诗的语意上讲是逆转。
五、六句隐含的意思是说,种田不仅要起早贪黑,白天地里要出一身汗,晚上回家路上还要沾一身露水,种田实在是艰难辛苦。
结尾诗人突然一转,只要能“养真”,只要能“守拙”,只要能守护人的真性,辛苦算得了什么,露沾衣又算得了什么?
清代桐城派方东树评最后两句说:“末二句另换意。古人之妙,只是能断、能续、能逆、能倒找、能回曲顿挫,从无平铺直衍。”“末二句另换意”就是“能逆”,语意上陡转或逆转。
《苏轼文集》第六十七卷《书陶渊明诗》说:“览渊明此诗,相与太息。噫嘻,以夕露沾衣之故而犯所愧者多矣。”由于怕“夕露沾衣”之苦,而做许多亏心事的人太多了!
这首诗是诗人一本正经地自嘲:为了不做亏心事,为了自己的“愿无违”,我选择“种豆南山下”,种成了“草盛豆苗稀”的鬼样子。嗐,值!
「 拿儿子开涮 」
他不只是拿自己种豆自嘲,还特地写了《责子》诗,专拿自己的几个儿子说事: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这首诗约写于义熙六年(410)前后,陶渊明的生卒年迄无定论,这时他大概四十六七岁。他五个儿子分别叫俨、俟、份、佚、佟,小名依次叫舒、宣、雍、端、通。此诗中都是直唤小名。
生俨(诗中“阿舒”)时,陶渊明二十六岁,约二十八岁得俟(宣),二十九岁得孪生兄弟份(雍)、佚(端),这弟兄四人为原配夫人所生。陶渊明三十岁丧妻,三十二岁续弦,继室翟氏夫人为当地望族,三十四岁得幼子佟(通)。
和我们常人一样,陶渊明年轻时就望子心切,长子阿舒刚一生下来,他就急急忙忙地写下《命子》诗,告诉襁褓中的儿子说:“顾惭华鬓,负影只立。三千之罪,无后为急。”
这四句的意思是说:小子,你听着,你爸爸虽不满三十,但已经两鬓染霜,一个人常常形单影只地发呆,害怕陶家香火断在自己手上,头胎就生了你小子,别提有多高兴。
喇华璀所画陶渊明(局部)
接下来写得更为近情:“厉夜生子,遽而求火。凡百有心,奚特于我!既见其生,实欲其可。人亦有言,斯情无假。日居月诸,渐免子孩。福不虚至,祸亦易来。夙兴夜寐,愿尔斯才。尔之不才,亦已焉哉!”
这一段翻译成白话是说:就像一个生癞疮的人夜晚生孩子,连忙找火把来看个究竟,生怕小孩像自己一样难看。这是人之常情,我绝不是个特例。既然已经盼到了你小子出生,当然也希望孩子将来有成。随着岁月流逝,你会慢慢长大成人。小子,你给我听好了,幸福不会凭空降临,灾祸倒容易找上门。只有早起晚睡地拼命学习,你以后才可能成为栋梁之材。要是你将来不能成才,我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十几年的时间里,陶渊明连续生了五个儿子,“无后为急”倒是免了,但对儿子们的热望变成了失望。他那五个儿子像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懒,一个比一个笨。
今天,许多家长都为儿女的教育头痛,小孩成绩不好是父母的心病,高考落榜更是难以启齿的“家丑”。或许是想分享自己内心的喜悦,或许只是炫耀一番自己的“得意之作”,总有那么一些喜欢夸孩子的父母,把孩子当作自己的财产。孩子一旦考上北大、清华,像自己的财产陡然增值似的。孩子考场上稍一失手,马上就是又打又骂,在外人面前更是不敢抬头。
相反,陶渊明对小孩是否成才的问题,心态异常地坦然豁达。他像天下父母一样“愿尔成才”,要是他们“尔之不才”,他的情绪反应是“亦已焉哉”。用今天的话来说,不能成才也就罢了,我照样还是爱他们。《责子》诗就是批评小孩们不读书,把儿子们的“家丑”一件件抖出来,拿自己小孩不读书来开涮。
首句“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站在读者面前的陶渊明,两鬓全是白发,脸上布满皱纹,肌肉全都松弛。这是说自己已经老了,他夫人也已经过了生育年龄,为陶家光宗耀祖只能靠眼下的几个儿子了。
然而,“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三、四句以逆笔形成顿挫。自己垂垂老矣,本指望儿子重振家声,可是虽然有五个男儿,他们却都不喜欢学习,都和纸笔结了深仇。
这两句是全诗的总绾,下面再分别数落“五男儿”的“劣迹”——
老大“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这小子已经满十六岁,懒惰起来天下无敌,用今天的网络语言来说,已经是骨灰级懒汉了。就内容而言,当然是指责,可从语气来品味,又像在调侃。
老二“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这混蛋快满十五岁了,一听说读书作文就头疼。“行”就是快要、将近的意思。“志学”语出《论语·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后人因而以十五岁为志学之年。人家圣人到十五岁就发愤学习,阿宣这宝贝到十五岁却讨厌读书。句中用“而”字转折,给人以“大出意外”的感觉,把常人和圣人对比本身就有点搞笑。
更搞笑的要数老三、老四这对双胞胎:“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这弟兄俩不仅是一块儿生一块儿长,而且还一样懒一样笨。两人都到十三岁了,竟然还不认识六与七,那恐怕就更不明白他们十三岁,恰好是六与七相加之和了。如果我在这儿对大伙说,我儿子今年十三岁了,但他还不认识六和七,更不懂他十三岁就是六与七之和,大家肯定要爆笑;如果我两个儿子都是这样,你们肯定要笑死在这里。陶渊明如此爆料家丑,你们猜猜看,他到底是自嘲,还是自黑,抑或自贬?
最后的儿子呢?“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垂”就是将要或快要的意思。小儿阿通快九岁了,只知道找梨子和栗子,你说这是馋还是傻?
自己和妻子不可能再生,五个儿子一个比一个笨,这要是落在我们身上,且不说五个孩子都这样,只要有一个孩子是这样,不把我们急死,也会把自己气疯。孩子成了父母的心病,父母也成了孩子的仇人。
陶渊明和我们大家不同。
他几个儿子都不爱读书可能是真,都没有实现他“愿尔成才”的期望也是真的,但陶渊明接受了这一事实。“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天运”就是天命或命运,“杯中物”就是酒。这两句是说:假如天命就是这样安排的,那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们还是拿起杯来饮酒吧。
陶渊明在他的诗文中说,“曷不委心任去留”,“甚念伤吾生,正宜委运去,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委心”就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委运”就是接受命运或自然的安排。“委心”和“委运”正是他的人生态度,对自己如此,对孩子如此,对生死也是如此。
“既见其生,实欲其可”是人之常情,希望儿子快快出生,又希望儿子长大成才,这是他所说的“委心”。最后儿子不那么杰出,他们都不喜欢读书,这是天意或天运,他坦然接受既成的事实,这就是他所谓“委运”。儿子不管成不成龙,一点也不影响他享受天伦之乐,任何情况下他都爱他们。
诗名虽然是《责子》,你们可细读全诗就会发现,并没有恶言厉色地指责,反而是和颜悦色地调侃。从陶渊明对孩子的称呼上,我们就不难看出他是一位通达的慈父,他亲切地称儿子的小名,阿舒、阿宣、雍、端,小儿不叫他“阿通”,而是亲切地叫他“通子”。这倒应验了“多年父子成兄弟”的名言,像“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这活像平辈之间的玩笑,你听起来是责骂还是调侃?你觉得好气还是好笑?
古代对这首诗的评论至今异议纷纭。
杜甫《遣兴五首》之三说:“陶潜避俗翁,未必能达道。观其著诗集,颇亦恨枯槁。达生岂是足,默识盖不早。有子贤与愚,何其挂怀抱。”杜甫看来还没有真正理解陶潜,他们两人对诗歌和人生的理解相差太远。“避俗”并不是“割爱”,正因为“有子贤与愚,何其挂怀抱”,我们才觉得陶渊明可亲,不论孩子贤愚都爱他们,我们才觉得陶渊明可爱。
杜甫本人也多次夸子忆子,动不动就说“骥子好男儿”(《遣兴》),“骥子春犹隔”(《忆幼子》),不是夸他“诵得老夫诗”(《遣兴》),就是称他“聪慧与谁论”(《忆幼子》)。我们都有点夸子癖,杜甫也未能免俗。
要是杜甫与陶渊明现场演讲,一个赞誉儿子的聪慧无与伦比,一个调侃儿子的懒惰天下无敌,你愿意去听他们谁的演讲呢?
杜甫画像
宋代黄庭坚可能更得陶渊明之心,他在《书陶渊明责子诗后》说:“观渊明之诗,想见其人岂弟慈祥、戏谑可观也。俗人便谓渊明诸子皆不肖,而渊明愁叹见于诗,可谓痴人前不得说梦也。”他从此诗中读出了陶渊明内心的恬静、为父的慈祥,以及为人的通达诙谐。
古人把儿女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今人也把儿女视为自己事业的一部分,儿女的成败与自己息息相关,所以儿女聪明就扬眉吐气,儿女不才自己也抬不起头。用诗来嘲笑儿子“总不好纸笔”“懒惰故无匹”,其实是诗人在自嘲。没有超越世俗的名利得失不敢自嘲,没有幽默豁达的个性不会自嘲。
陶渊明不仅超越了得失,而且也勘破了生死,所以他既调侃自己的小孩,也和死神开起了玩笑。他把死亡看成是人生的自然归宿,认为个体“既来孰不去?人理固有终”,所以每个人“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五月旦作和戴主簿》)。他死前写好了追悼自己的《自祭文》,还写了《拟挽歌辞三首》,其中第一首说:“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古希腊伊壁鸠鲁认为死亡不属于生命:我们在,死神就没来;死神来了,我们就不在,所以死亡没有什么可怕的。这个观点的荒谬之处在于,人不是没有思想情感的动物,他能预知死亡的必然性,死亡虽然不属于生命,但它是生命的最终归宿,而人恰恰是一种有死亡意识的动物。
伊壁鸠鲁,古希腊哲学家
陶渊明对生死的认识比伊壁鸠鲁通透得多,既然人人“有生必有死”,害怕和拒绝死亡不是愚蠢吗?他说死倒没有什么,“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唯一的遗憾是活着的时候酒没喝够。
连死都不萦于怀,只可惜再也喝不成酒了。既不怕死,又热爱生,这是生命的大智慧,是人生的大幽默。陶渊明的幽默不是说一两句俏皮话,不是卖一点小关子,更不耍一点小滑头,而是超越世俗后的洒脱,源于生命深处的睿智。
最高境界的幽默就是自嘲,最为厚道的幽默也是自嘲,最为自信的幽默还是自嘲。只嘲笑人家的小孩那是心理阴暗,只嘲笑别人而从不自嘲的人那是尖酸刻薄。
来源:凤凰网读书
作者:戴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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