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长江大桥 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封锁

时间:2023-04-28 05:35/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5438 评论:0

江西日报·江报客户端讯 记者何深宝报道: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经过3年多的加固改造全面完工,具备通车条件,将于2019年1月6日零时正式通车。

限行标准:

九江一桥自通车之日起解除交通管制,允许车货总重不大于49吨机动车辆通行,允许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限速60KM/h;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

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设站收费的通知》执行,收费期限暂定20年,收费标准如下:

客车:按客车座位数收取通行费;

载货类汽车:以收费站实际称重确定的车货总重为依据收取通行费。

1.基本费率2.35元/吨次;

2.车货总重小于10吨(含)的,按基本费率计收;

3.车货总重量10至40吨(含)的,其中1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征收,10吨以上部分按2.2元/吨次线性递减至1.7元/吨次;

4.车货总重40吨以上的,其中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1.7元/吨次计收;

5.超限运输车辆计费标准按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执行。

收费范围:

凡通行九江长江大桥(一桥)公路桥的车辆,除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运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及省政府授权省交通运输厅核准认可的车辆外,均收取车辆通行费。

优惠办法:

对九江市(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和黄梅县(含龙感湖管理区)以下车辆给予优惠通行:

1.对公交车、出租车给予免费通行;

2.对湖北、安徽两省邻近县(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宿松县)到九江市(含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的7座以上固定班线客车按实际通行次数给予3折优惠通行;

3.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参照高速公路优惠政策执行;

4.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按300元/辆的标准实行按年包缴,其中: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政府补贴50%(150元/辆),由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补贴100元/辆,车主承担50元/辆。办理年卡细则详见《江西赣鄂皖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年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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