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搬个木头 四个人搬木头打一成语

时间:2023-04-26 18:43/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394 评论:0

电视剧《大秦帝国之裂变》剧照

商鞅的“徙木立信”自古被传为佳话,即使是对商鞅颇有微词的司马迁,也不惜笔墨将这一事件载于史册。

它一直被视为我们民族诚信为本的写照,或者说是追求诚信社会的范本。

北宋的王安石写过一首《商鞅》: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我几乎可以想象到这样一幅画面:同样是改革家的王安石,面对党争不断、政令不通的大宋朝廷,在挥笔写诗的时候,老泪纵横,心中的苦无处诉说!

关于商鞅其人,历来有多少赞誉就有多少批评,关于他的改革,更不乏精彩论述。今天,我们从法律的角度,窥探其中的一个角度:徙木真的能立信吗?


  1. 为什么要徙木

商鞅“好刑名之学”,他在魏国国相公叔座府上做门客的时候,公叔座已经看出了他的才干,把他推荐给魏王,可惜魏王嘲笑公孙座老糊涂了。

于是商鞅去了秦国。

其时秦孝公正在招贤。但商鞅可没享受到伊尹、吕尚那样的待遇,不得不靠巴结秦孝公的宠臣,才能见到孝公。

但,孝公并没有如鱼得水之感。商鞅先后四次面见孝公:第一次讲尧舜之帝道,不中;第二次讲禹汤文武之王道,不中;第三次讲春秋之霸道,还差点意思。第四次讲了强国之道,孝公终于如获至宝,和商鞅促膝长谈好几天。

商鞅终于知道孝公的意图:别跟我谈百年大计,我要的是一套立竿见影的强国之术。

摸清了领导的想法,接下来商鞅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统一舆论,商鞅与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展开了一场“要不要变法”的大辩论,双方唇枪舌战,商鞅抛出的理论是“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心满意足,他并不真想从辩论中获取什么真理而是为了统一朝野舆论,让大家知道他准备变法了,你们别拦着。

第二件就是徙木立信。借助一根椽木和五十金,原来不相信政府的秦人,似乎一下子开了翘,跟着讲信用的“掌舵人”商鞅,一起走向富国强兵的康庄大道。

  1. 立了信吗

两件事做完之后,秦国果然焕然一新。虽然贵族阶级的反对声依然不绝,但有秦孝公镇着。平民阶级更加呈现火山爆发般的活跃。

通过户籍管理、什五连坐、开田兴耕、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爵制等等,秦国很快成为耕战一体的国家。无战时,秦人开垦农田,不用担心朝令夕改;有战时,秦人个个冲锋在前,战场上砍下敌人的头颅越多,军功爵位越高,从而实现阶层跃升。

可以说,没有当初的“徙木立信”,就不存在后来的秦国铁骑横扫天下。

那么,我们可以说,徙木立了信?

不一定。徙木立的不是真正的信,而是另有它物。

让我们回到当时的场景,仔细一想,就有了两个问题:商鞅为什么要用一根木头来树立诚信?他树立的是怎样的诚信?

搬一根木头没有实际意义,也不需要五十金这么多钱。商鞅其实是在简单化搭建一个模拟场景,从而迅速地建立其政府的权威,让老百姓相信政府一定会“信赏必罚”。

商鞅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他的目的很纯粹,就是告诉秦人:只要你们听话,就会有糖吃。至于搬木头的意义和逻辑,别问。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君主对国家一切资源和思想的控制。

老百姓从中获得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但他们是真的是相信政府吗?不然,他们只是在服从,意识到只要服从政府就能获得粮食和军功,如果不服从受到的惩罚也是可怕的。

有人说,乱世用重典,这有什么不对吗?的确,商鞅的作法顺应了时代,达到了“富国利民”的宏图伟业,帮助秦国迅速崛起为山东六国的噩梦。

然而,商鞅并没有意识到,一切政策用于民,也必须出于民。如果老百姓不明白政策法令的意义和价值,只是一味埋头苦干,那他们对政府的服从,实质上也是对公共资源无休止的消耗。

搬一根木头能赚五十金,那我杀一个敌人能赚多少?夺下一座城池能赚多少?民众开始盯着国家有限的资源,像吸血鬼一样嗜血,直到资源耗尽。

所以,无论从当时的场景,还是后来秦国的命运走势,都看得出“徙木”一举,并没有滋生出诚信的土壤。或者说,它只是树立了政府的权威,而不是整个社会的诚信。

  1. 法律如何立信

一部法律,首先不是让民众遵守它,而是使民众知道其内在的价值和社会意义之所在

就拿今年刚施行的《民法典》来举例,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我国民法新增的“绿色条款”。

为了使新法律得以顺利施行,国家可以有如下手段:

其一,告诉民众,只要遵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条款,就能够从国家获得好处。

其二,反之,如果不遵守,必将受到处罚。

以上称之为“信赏必罚”,该奖赏的要奖赏,该处罚的要处罚。

信赏必罚,可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公共政策的贯彻和落实。长此以往,法律的威力实现,但法律的威信并未真正实现。民众只是像做买卖一样和法律、政府做着交易,并不理解为什么有这样的法律。

法律威信的根源来自社会的价值。法律不仅要使民众“知其然”,还要使民众“知其所以然”。法律规定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不仅仅是告诉我们“信赏必罚”,更是要将绿色理念融入到我们的社会价值观中,使我们明白遵纪守法不是服从于法律,更是服从于我们的内心。

4.结语

为什么法律要如此大费周章,必须深入人们的内心价值?

和灵活应变的政策相比,法律具有滞后性、保守性和长期性,不追求一时之成效,而是恒久之定式。所以才有法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相关文章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