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等级 五品算大官吗

时间:2023-04-16 00:23/span> 作者:tiger 分类: 经验 浏览:192 评论:0

在清代当官,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这个问题很有趣。老冯今天告诉你答案。

很多网友可能存在误解,误以为清代官员的工资很低,但有趣的是,事实完全相反,在清代当官,工资待遇其实相当不错

很多网友传说中的“古代官员工资低”,其实指的是苦哈哈的明朝,所以,说清朝官场工资低,其实是混淆了历史,张冠李戴了。明朝的官场,确实是臭名昭著的工资低,但是,清朝则完全不同,在清朝当官,工资待遇其实算是不错的。

那么,在清朝当官,工资到底有多高呢?老冯为你展开谈谈。

我们先来看看下面这个图。这个图是清代官员等级工资待遇表格,这个表格是依据史料《清会典事例》总结绘制出来的:

我们从这个表可以看出来,在清朝的时候,当官的基本工资(岁俸)很低,即使是一品大员,年薪也只有180两银子,但是,“养廉银”却非常丰厚,一品大员每年能拿到的“养廉银”, 根据你的爵位、级别、任职地区等不同,具体发放标准不同,最低也有13000两银子,最高则可达20000两银子。

其实除了“岁俸”和“养廉银”之外,还有“禄米”等一些福利,也就是发放粮食之类,价值不大,我们暂且忽略不计。

原来,清朝从雍正皇帝开始,就对官员采用了“养廉银”制度,当时的薪酬思想,是“高薪养廉”,可知当年的大清,和低薪做官苦哈哈的明朝,完全不一样。

那么在清朝,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如何?相当于我们今天人民币多少元?我们看看下面这个图:

从这个图我们可以看出来:在晚清年代,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我们今天人民币150元到220元,我们不妨取个中位数:185元,以这个较为稳妥的汇率,计算一下。

举个具体的例子说,晚清的政坛上,有一个人叫刘铭传,他的官职是“台湾巡抚”,二品官,年薪是155两银子,养廉银是10000两银子,加起来是10155两,乘以185,相当于我们今天人民币1878675元。

刘铭传

是的,你没有看错,清代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大约等于人民币187万元。

平心而论,这个工资待遇,算是可以的。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李鸿章。

李鸿章是一品官,年俸180两银子,他每年的养廉银是16000两,加起来是16180两银子,折算成今天的货币,大约是人民币2993300元。

李鸿章

是的,李鸿章的年薪,是299万元人民币。

而且,这个还是合法的、正儿八经的工资,而至于李鸿章有没有贪污受贿?在工资之外还捞多少?不知道。现在仅仅算清政府给李鸿章发放的合法工资,每年就有299万人民币。

所以,历史事实和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原来,臭名昭著的满清统治者,他们其实很大气,他们其实是比较大方的老板,他们对待自己的员工,是豪爽的、阔绰的,待遇是不错的。

说了高层官员之后,我们举例说说基层官员。

清朝的知县,也就是基层县委书记,例如说清末怀来县的知县吴永,他是七品官,年薪45两银子,但是,他的养廉银最高可以拿到2000两,合计2045两银子,大约折合今天人民币378325元。

吴永

可知在清朝当一个知县,年薪最高可以拿到37万元人民币,平心而论,这个待遇,也还是可以的。

那么,我们再说说中高级干部,他们能拿多少钱。

举例说上海道台丁日昌,所谓上海道台,约等于上海市长。

丁日昌的“上海道台”,属于四品官,年俸105两银子,养廉银最高可以拿到5000两,合计5105两银子,折算为今日的人民币,大约为944425元。

丁日昌

简单地说:清末“上海道台”的年薪,大约是94万元人民币。

这个待遇,也还是不错的。

说到这里,不要忘记,在清朝,是没有“个人所得税”、“薪俸税”这些东西的,换句话说,清朝官员的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都是“实收”的,是百分百拿到手的。

读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虽然说在清朝,官员工资待遇不错,但是,他们开销也大呀,衙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国家是不管的呀,衙门整个团队,都是当官自己掏钱养的呀。

这个说法流传很广,然而请问,这个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是:不完全正确。

事实上在清代地方衙门,衙门工作人员也分“编制内”和“编制外”,其中,“编制内”的衙门工作人员,也是吃皇粮的。

举例说,河北省石家庄市有一个藁城区,这个地方在清末,叫做“藁城县”,清代史料《藁城县志》明确记载了光绪年间的藁城县衙门内各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原文抄录如下:

“本县知县俸银45两;典史俸银31两5钱2分;教谕、训导共俸银31两5钱2分;仓大使俸银31两5钱2分。衙役:皂隶16名,工食银共96两,遇闰加银8两。马快八名,工食银134两4钱,遇闰加银11两2钱。民壮五十名,工食银300两,遇闰加银25两。灯夫四名,工食银24两。遇闰加银2两。看监禁卒八名,工食银48两,遇闰加银4两。轿伞肩夫七名,工食银72两,遇闰加银3两5钱。库子四名,工食银24两,遇闰加银2两。斗级四名,工食银24两,遇闰加银2两。滹沱河水手十二名,工食银21两6钱,遇闰加银1两8钱”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清代,衙门工作人员,有很多人也是吃政府财政的,并不是网上传闻的那样,都是由县官掏钱,这些衙门工作人员,有的拿政府正式“俸银”,有的虽然没有“俸银”,但至少有“工食银”,也就是“劳动伙食津贴”。

那么,编制外的衙门工作人员呢?是不是县官自己付费呢?

答案是这样的:编制外的衙门工作人员,是地方官员自己聘用的,名义上是由官员自己掏钱支付工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员往往通过向百姓收取“路捐”、“水捐”、“户捐”等各种名目的摊派,把工资负担,转嫁给了老百姓

举例说,清代衙门的一些低级兵丁走卒,当时是向全县有房产的业主们摊派,当时不叫“摊派”,而是美其名曰“差饷”,也就是“当差人的粮饷”的意思,有趣的是:香港直至今日,仍然把“房产税”叫做“差饷”,其实就是沿袭了清代留下来的老规矩、老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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